第一百一十章馬屁閣老——張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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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章 馬屁閣老——張璁
張璁,字秉用,號羅峰,後為避禦諱,世宗賜名“孚敬”,字茂恭,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,祖籍福建莆田,中期重臣,“大禮議”事件中重要人物。在世宗初年,三度位居首輔,史稱“終嘉靖之世,語相業者,迄無若孚敬雲”,官至少師兼太子太師、吏部尚書、華蓋殿大學士,病逝後獲贈為太師,謚文忠。
張璁,少好經學,博學多才,十三歲作《題族兄便面》詩雲:“有個臥龍人,平生尚高潔,手持白羽扇,濯濯光如雪,動時生清風,靜時懸明月,清風明月只在動靜間,肯使天下蒼生苦炎熱。”並對《三禮》造詣頗深,但七次進京科,均名落孫山,後在溫州羅峰學院聚徒講學。朱厚熜即帝位,張璁於奉天殿補行殿試,中二甲進士,觀政禮部,從此進入仕途,時年四十七歲。
世宗登基後,內閣首輔楊廷和等朝中大臣,要求世宗改稱其伯父孝宗為父,伯母為母,而變其親生父親興獻王為叔父,生母為叔母。對於這一不近人情的主張,世宗認為這是割裂親情、違悖常理的事,予以嚴詞拒絕,並以退位來表示自己的決心,以此引發了大禮議之爭。觀政進士張璁上疏表示異議:“朝議說皇上入嗣大宗,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,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,興獻王妃為皇叔母的事情,不過拘執漢定陶王、宋濮王的事,謂為人後者為之子,不得覆顧其私親之說耳。夫天下豈有無父母之國哉!臣廁立清朝,發憤痛心,不得不為皇上明辨其事。”
張璁指出:漢哀帝、宋英宗為定陶王、濮王之子,是因成帝、仁宗無子,皆預立為皇嗣,養於宮中,嘗為人後。今武帝已嗣孝宗十七年,“臣讀祖訓曰:凡朝廷無皇子,必兄終弟及。……今武宗無嗣,以次屬及,則皇上之有天下,真猶高皇帝親相授受者也。故遺詔直曰:‘興獻王子倫序當立。’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,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,其公私實較然不同矣。”世宗得張璁疏,說:“有此論,我們父子的關系可以保全了。”張璁以大禮議未定,覆上疏進《大禮或問》,致仕大學士楊一清看後說:“張璁的說法,如同聖人,不會改變。”展示了以人為本的政治理想,從而受得世宗的信服和重用。
在嘉靖時期,社會最突出的沖突之一是貧富不均的加劇,皇宮、王府及勳戚占有大量的土地謂之莊田,權貴豪強和地方惡棍,妄指民田為官田,以之進奉王府、勳戚,結交權貴而謀私利。土地兼並的嚴重致使,大批喪失土地的農民背鄉離井而為流民。武宗時全國流民已達600餘萬,占總人口的十分之一,造成農民暴動接踵而起,基於此,張璁進行一系列政治、制度方面的改革,社會改革的首要任務是抑制土地兼並的進一步惡化,把農民穩定在土地上。
在當時,土地兼並最為激烈、數量最大的是皇宮、王府、勳戚等所占有的莊田,仁宗建立皇莊,到武宗時已增至200多處,僅畿內皇莊就占地頃。藩王、勳戚、宦官等向皇帝乞請和強占民田,莊田有332處,占地餘頃。“為民厲者,莫如皇莊及諸王、勳戚、中官莊田為甚”,其嚴重程度已到了天下額田減半:“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,天下額田已減強半,而湖廣、河南、廣東失額尤多。非撥給於王府,則欺隱於猾民”。這就是說,賦田約減少了427萬頃,世宗即位後,為革此弊政,穩定社會秩序,曾兩次清理京畿莊田,而宦戚輩中撓,世宗猶豫,收效甚微。
張璁入閣後堅決清理莊田,並由畿輔擴大到各省,由莊田兼及僧寺產業,查勘京畿勳戚莊田528處,計餘頃,其中餘頃分別還給業主等。撤回管莊軍校,嚴定禁革事例,不許再侵占或投獻民田,違者問罪充軍,勳戚大臣亦參究定罪。這樣相對地緩和及消除土地兼並的沖突和百年積弊,使社會秩序趨向穩定,為明王朝統治的延續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科舉制度是明朝政府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,但在具體的運作過程當中,暴露了許多弊端,產生了明顯的負效應。如正德年間國子監祭酒陸深在一篇奏疏中認為,科舉所取的士子往往是浮華而無實用。張璁改革科舉制度,重新規定考試文體,提高應試者素質,由於科舉名額極為有限,不可能網羅天下所有的真才,使許多士子難以通過科舉而成為進士。於是,張璁推行三途並用之法,改革用人制度,在改革初期,阻力較大,如明人焦竑批評:張璁“為人剛愎,故所行多縱苛刻,如沙汰生員之舉,是何意義!”出現這種因循之論並不為怪,其反映了一部分人的短視之見,張璁改革科舉制度,改變學風,強化學校的教育功能,考汰之法,以及對提學官的大力整頓,取得了顯著的成效。
明代名臣張居正,以自己少年時的親身體驗對嘉靖前期整頓學政的成就,予以極高的評價,他說:“臣等幼時,猶及見提學官多海內名流,類能以道自重,不茍徇人,人亦無敢幹以私者。士習儒風,猶為近古。”可以說,嘉靖前期是明代歷史上整頓學風成效最為顯著的時期。
官吏的貪贓枉法,是政治腐敗,社會動亂的原因之一,亦是君主專制社會的大患,張璁上疏奏皇帝,依律治罪貪官汙吏。在掌管都察院時,向世宗奏上《憲綱》,擇其中最急切者七條陳之,依照憲綱實行,可嚴肅風紀,整頓官員作風,提高工作效率。
在任用官吏方面,主張推舉“廉能愛民者”,不受資歷限制,在《論用人》疏上說:“近該北直隸巡撫官奏,欲盡將進士、舉人選補此地方州縣正官,臣思之心有未安。”張璁認為:無論在何地,無論什麽官職、學歷,只要廉潔愛民,都可以推舉任用。
張璁因為名字犯世宗的名諱,請求改名,世宗就賜他名孚敬,字茂恭,禦書四個大字給他。時吏部侍郎徐縉詢私納賄,經舉發受都察院勘問,徐求解脫,投書行賄於張璁,張發其私,由“法司同證徐縉賄孚敬事,黜為民”,此事使朝野受到震動。
張璁的改革與反腐損害了皇親國戚、太監、官吏、權貴階級的既得利益,不能不引起他們的仇恨,彈章不絕。但由於他一切秉公,亦奈何他不得,張璁幾次致仕離京,猶如一介寒儒,他一再告誡家鄉族人不要因他在朝做高官,便倚勢淩人幹不法事,居朝十載,不進一內臣,不容一私謁,不濫蔭一子侄。
張璁得疾,屢請致仕,世宗不允,為之親制藥餌,張璁在朝房值班時昏暈過去,不省人事一天多,因病情急劇加重,世宗不得已乃許致仕回家調養。世宗多次派人去溫州瑤溪貞義書院看望張璁,並幾次下旨召張璁到京覆任,但都因身體原因未能到京。後來,張璁病歿於溫州,卒年六十五歲,此時尚居於承天府的世宗傷悼不已,賜祭葬有加,贈太師,謚文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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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璁,字秉用,號羅峰,後為避禦諱,世宗賜名“孚敬”,字茂恭,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,祖籍福建莆田,中期重臣,“大禮議”事件中重要人物。在世宗初年,三度位居首輔,史稱“終嘉靖之世,語相業者,迄無若孚敬雲”,官至少師兼太子太師、吏部尚書、華蓋殿大學士,病逝後獲贈為太師,謚文忠。
張璁,少好經學,博學多才,十三歲作《題族兄便面》詩雲:“有個臥龍人,平生尚高潔,手持白羽扇,濯濯光如雪,動時生清風,靜時懸明月,清風明月只在動靜間,肯使天下蒼生苦炎熱。”並對《三禮》造詣頗深,但七次進京科,均名落孫山,後在溫州羅峰學院聚徒講學。朱厚熜即帝位,張璁於奉天殿補行殿試,中二甲進士,觀政禮部,從此進入仕途,時年四十七歲。
世宗登基後,內閣首輔楊廷和等朝中大臣,要求世宗改稱其伯父孝宗為父,伯母為母,而變其親生父親興獻王為叔父,生母為叔母。對於這一不近人情的主張,世宗認為這是割裂親情、違悖常理的事,予以嚴詞拒絕,並以退位來表示自己的決心,以此引發了大禮議之爭。觀政進士張璁上疏表示異議:“朝議說皇上入嗣大宗,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,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,興獻王妃為皇叔母的事情,不過拘執漢定陶王、宋濮王的事,謂為人後者為之子,不得覆顧其私親之說耳。夫天下豈有無父母之國哉!臣廁立清朝,發憤痛心,不得不為皇上明辨其事。”
張璁指出:漢哀帝、宋英宗為定陶王、濮王之子,是因成帝、仁宗無子,皆預立為皇嗣,養於宮中,嘗為人後。今武帝已嗣孝宗十七年,“臣讀祖訓曰:凡朝廷無皇子,必兄終弟及。……今武宗無嗣,以次屬及,則皇上之有天下,真猶高皇帝親相授受者也。故遺詔直曰:‘興獻王子倫序當立。’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,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,其公私實較然不同矣。”世宗得張璁疏,說:“有此論,我們父子的關系可以保全了。”張璁以大禮議未定,覆上疏進《大禮或問》,致仕大學士楊一清看後說:“張璁的說法,如同聖人,不會改變。”展示了以人為本的政治理想,從而受得世宗的信服和重用。
在嘉靖時期,社會最突出的沖突之一是貧富不均的加劇,皇宮、王府及勳戚占有大量的土地謂之莊田,權貴豪強和地方惡棍,妄指民田為官田,以之進奉王府、勳戚,結交權貴而謀私利。土地兼並的嚴重致使,大批喪失土地的農民背鄉離井而為流民。武宗時全國流民已達600餘萬,占總人口的十分之一,造成農民暴動接踵而起,基於此,張璁進行一系列政治、制度方面的改革,社會改革的首要任務是抑制土地兼並的進一步惡化,把農民穩定在土地上。
在當時,土地兼並最為激烈、數量最大的是皇宮、王府、勳戚等所占有的莊田,仁宗建立皇莊,到武宗時已增至200多處,僅畿內皇莊就占地頃。藩王、勳戚、宦官等向皇帝乞請和強占民田,莊田有332處,占地餘頃。“為民厲者,莫如皇莊及諸王、勳戚、中官莊田為甚”,其嚴重程度已到了天下額田減半:“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,天下額田已減強半,而湖廣、河南、廣東失額尤多。非撥給於王府,則欺隱於猾民”。這就是說,賦田約減少了427萬頃,世宗即位後,為革此弊政,穩定社會秩序,曾兩次清理京畿莊田,而宦戚輩中撓,世宗猶豫,收效甚微。
張璁入閣後堅決清理莊田,並由畿輔擴大到各省,由莊田兼及僧寺產業,查勘京畿勳戚莊田528處,計餘頃,其中餘頃分別還給業主等。撤回管莊軍校,嚴定禁革事例,不許再侵占或投獻民田,違者問罪充軍,勳戚大臣亦參究定罪。這樣相對地緩和及消除土地兼並的沖突和百年積弊,使社會秩序趨向穩定,為明王朝統治的延續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科舉制度是明朝政府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,但在具體的運作過程當中,暴露了許多弊端,產生了明顯的負效應。如正德年間國子監祭酒陸深在一篇奏疏中認為,科舉所取的士子往往是浮華而無實用。張璁改革科舉制度,重新規定考試文體,提高應試者素質,由於科舉名額極為有限,不可能網羅天下所有的真才,使許多士子難以通過科舉而成為進士。於是,張璁推行三途並用之法,改革用人制度,在改革初期,阻力較大,如明人焦竑批評:張璁“為人剛愎,故所行多縱苛刻,如沙汰生員之舉,是何意義!”出現這種因循之論並不為怪,其反映了一部分人的短視之見,張璁改革科舉制度,改變學風,強化學校的教育功能,考汰之法,以及對提學官的大力整頓,取得了顯著的成效。
明代名臣張居正,以自己少年時的親身體驗對嘉靖前期整頓學政的成就,予以極高的評價,他說:“臣等幼時,猶及見提學官多海內名流,類能以道自重,不茍徇人,人亦無敢幹以私者。士習儒風,猶為近古。”可以說,嘉靖前期是明代歷史上整頓學風成效最為顯著的時期。
官吏的貪贓枉法,是政治腐敗,社會動亂的原因之一,亦是君主專制社會的大患,張璁上疏奏皇帝,依律治罪貪官汙吏。在掌管都察院時,向世宗奏上《憲綱》,擇其中最急切者七條陳之,依照憲綱實行,可嚴肅風紀,整頓官員作風,提高工作效率。
在任用官吏方面,主張推舉“廉能愛民者”,不受資歷限制,在《論用人》疏上說:“近該北直隸巡撫官奏,欲盡將進士、舉人選補此地方州縣正官,臣思之心有未安。”張璁認為:無論在何地,無論什麽官職、學歷,只要廉潔愛民,都可以推舉任用。
張璁因為名字犯世宗的名諱,請求改名,世宗就賜他名孚敬,字茂恭,禦書四個大字給他。時吏部侍郎徐縉詢私納賄,經舉發受都察院勘問,徐求解脫,投書行賄於張璁,張發其私,由“法司同證徐縉賄孚敬事,黜為民”,此事使朝野受到震動。
張璁的改革與反腐損害了皇親國戚、太監、官吏、權貴階級的既得利益,不能不引起他們的仇恨,彈章不絕。但由於他一切秉公,亦奈何他不得,張璁幾次致仕離京,猶如一介寒儒,他一再告誡家鄉族人不要因他在朝做高官,便倚勢淩人幹不法事,居朝十載,不進一內臣,不容一私謁,不濫蔭一子侄。
張璁得疾,屢請致仕,世宗不允,為之親制藥餌,張璁在朝房值班時昏暈過去,不省人事一天多,因病情急劇加重,世宗不得已乃許致仕回家調養。世宗多次派人去溫州瑤溪貞義書院看望張璁,並幾次下旨召張璁到京覆任,但都因身體原因未能到京。後來,張璁病歿於溫州,卒年六十五歲,此時尚居於承天府的世宗傷悼不已,賜祭葬有加,贈太師,謚文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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